假如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
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
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回復 贊(0)
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涉及到國家利益以及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現在,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收回國有土地的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但對于收回程序則無專門的規定。國土資源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中對因閑置土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程序作了一些規定,但由于收回土地的情形十分復雜,筆者結合管理實踐經驗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收回國有土地的條件綜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收回國有土地的法定條件包括以下5種情形: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城市房地產法》第十九條、《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改建需要使用土地的;符合《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因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土地使用者違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款、《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條閑置土地的;土地使用者違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未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開發、使用土地的;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回復 贊(0)
假如房屋使用權性質是居住,按照法律規定自動續期,這個就不用煩神了。假如房屋使用權性質不是居住,就要看當初土地轉讓合同是怎樣約定的,有三種可能:
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回,對土地上建筑物、構筑物予以補償;
3.不可續期,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期望有用
回復 贊(0)
我的回答
答案不滿意?問問下面的專業人士
齊裝網APP
微信公眾號
設計報價在線咨詢
設計報價客服
專業設計報價團隊,歷時三年的數據分析,根據上百萬條案例數據分析,為您打造最適宜的設計報價方案
請輸入您的問題或截圖
齊裝網APP
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