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對小產權房的政策:“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叫做“鄉產權房”,又叫“小產權房”。2014年小產權房由于產權不完善,價格便宜,為了很多暫取這點蠅頭小利,很多購房人選擇購買小產權房,依照小產權房政策解讀,國土部嚴禁登記發證。《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日前發布,其中明確了相關工作的重大政策問題。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召開通氣會表示,將力爭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并明確制定出小產權房政策,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現在,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已完成70%-80%。依照2014年小產權房政策,已經確定登記完成逾70%在國土資源部召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通氣會。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長朱留華說,現在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正加緊進行,去年頒布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規定,力爭用三年時間(即2012年)完成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工作。朱留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截至現在,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已完成70%-80%,到今年年底應該會有一個更好的結果”。朱留華在會上透露,自2012年5月6日國土部聯合財政部、農業部下發《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以來,在現在的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遭遇了一部分政策問題,確權登記發證進展較為緩慢,為推動確權登記發證順利進行,近日又下發了《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依照小產權房政策,小產權房不得發證《意見》提出,要嚴格規范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行為,嚴禁搞虛假土地登記,嚴禁對違法用地未經依法處理就登記發證。《意見》明確規定,“對于借戶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過‘村改居’等*非經法定征收程序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于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對于不依法依規進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或登記簿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于在確權登記中出現的土地糾紛矛盾,朱留華稱,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糾紛矛盾不調解完,將不予以登記發證。朱留華稱,現在在全國范圍來看,城鄉接合部的土地登記確權發證工作做得很好,將為農民合法維權提供依據。《意見》規定,對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體土地,只調查統計,不登記發證。調查統計時在新建單位名稱后載明原農民集體名稱,以給國家下一步出臺相關法律政策后妥善處理該問題提供依據。期望我的回答可以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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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小產權房的政策是:
1:小產權房政策:確權登記完成逾70%-80%
2:小產權房政策:小產權房不得發證,小產權房是占用集體土地搞建設,并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銷售的商品住宅,國家對這個問題有明確的規定。城鎮居民不得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購買小產權房。現在國家要求各地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展,不過對小產權房違法用地不允許發證,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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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關于小產權房的政策表示,小產權房是不能發放房產證的,由于這樣子的小產權房是多方面出資的,并不是個人獨資購買,是不能得到房產證的。期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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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鳳凰鎮小產權房政策是
1:針對小產權房的清理,國土部已和地方政府達成初步意見,決定在今年對小產權房加大查處力度,對新近建設的小產權房項目堅決制止。
2:此外,有關部門現在也在協商、研究相應的小產權房政策,這些小產權房政策考量對已形成的小產權房項目,進行細致調研、區分類別、實際問題實際分析,對針對解決農民自身住房問題的項目和針對外售非農民居住需求問題的項目區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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