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證去和平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
*:和平區慶善大街5號
途徑公交路線:
8路、321路、K76路
你可以參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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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參考如下:居住證調檔一般是從戶籍地的檔案保管地調取到要到的地方的人才中心。你可以查查你檔案在哪里啊,中專之前也是有檔案的呀,一般是在戶籍地的。這部分檔案在哪里查清楚后,把你手上的檔案歸進去。然后再調檔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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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1、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
2、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收到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材料后,負責對申領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補齊材料。
3、理申領居住證的單位應當于2個工作日內,將已經出具收件憑證的申領材料送至所在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工作,并將制證信息上傳至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
居住證由公安機關統一簽發。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申請人憑收件憑證到受理單位領取居住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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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暫住證辦理流程:步:申報居住登記,擬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境內來津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合法居所證明和近期照片,到現居住地居住證業務受理點申報居住登記。第二步:申領居住證,自居住登記(含暫住登記)之日起,已在津居住半年以上且擬繼續居住的境內來津人員,到現居住地居住證業務受理點提交申請材料,登記相關信息,申請辦理居住證。第三步:領取居住證,境內來津人員于20個工作日后持《天津市居住證受理回執》到原受理單位領取居住證。居住證申領*,申領成功后自簽發之日起須每年簽注一次。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現居地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證持有人可于60日之內到現居住地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補簽手續;逾期60日以上未辦理補簽手續的,居住證將被注銷、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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