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房屋繼承公證流程: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書,到地稅局核定稅費后再到建委換新房產證。
時效:繼承公證需要進行家庭成員核對,時效不確定,建委是即時辦理,5個工作日出新房產證,央產房屋需辦理《在京央產單位已購公房變更通知單》后再辦理繼承手續。
辦理繼承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請人身份證件、*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委托書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
②被繼承人和已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應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院出具;被繼承人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死亡的,死亡證明應經當地公證機關或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
③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權證、記名股票、存款憑證等;
④被繼承人的全部合法繼承人情況的證明,以及有無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人的證明。一般由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根據其檔案記載出具,證明的范圍以繼承法所確定的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為限;
⑤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的遺囑;
⑥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應當親自到公證處發表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或提交經公證證明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⑦繼承人失蹤多年,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的裁定書;
⑧其他有關材料。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等。
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那些?
①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②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③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④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⑤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a.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b.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的;c.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d.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e.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⑥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余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⑦在有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應當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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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死亡證明、全部繼承人到場等。看是否有其他繼承人,如果有,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這樣能直接辦理了。如果有爭議,得經過訴訟解決,可委托律師*。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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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由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現上海每個公證處都可辦理,并不局限于房屋所在地)??一、手續如下:
??(一)、所需材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一)法定繼承應提交:??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復印件;??2、*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人需提交有*權資格的證明;??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遺囑繼承人應提交:??1、前款1、2、3、4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經審查上述證明、材料真實、齊備,符合《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公證處應予受理、登記、并辦理公證。
??(二)、流程:??1、到“登記信息、驗證協議”窗口辦理信息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2、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評估手續;??3、到“公證”窗口辦理公證手續;??4、到“私房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5、到“契稅、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6、到“產權登記發證”窗口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原來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大致步驟如下:??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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